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。连日来,各地拳友网友纷纷声讨指责沈国洪剽窃抄袭之违法行为。部分摘录如下:
北京拳友王先生:“这个太没有道德了,人品不好,拳肯定练不好。”
福建拳友留言。徐先生:“知识产权保护难,是当今社会进步的重大障碍。浮躁社会,逐利小人常有。做好自己才是最值的。”邱先生:“世界之大,什么人都有,邪不压正,不是真金是经不住考验的。”朱先生:“剽窃抄袭行为是江湖行骗,使拳友上当受骗,会令许多热心爱好传统太极拳老六路的拳友走歪路、入歧途,会令老六路失去原滋原味,逐渐走向竞赛套路的步伐,应当披露制止这种无耻行为。”某师院教授戴先生:“希望沈某回归正途,不再做害人害已之事,则善莫大焉。”萧先生:“没有能力的人才会使用如此卑劣的行径去获取财富,于道于法都是不合理的,终究被天道所弃!”洪先生:“移花接木之辈,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,心术不正,希望大家共同抵制这种侵权,鄙视这种卑劣,还太极之清风,扬一身之正气。”
黑龙江拳友杨先生留言:“太极拳不会偏爱无道之人。无道之人也不会有市场。”
山东拳友留言。武先生:“太极是神圣的,只有高品德、大胸怀的人才可大成。剽窃者是自己毁掉自己纯洁的心境,将难以学有所成。”刘先生:“练拳要做到性命双修,希望沈某迷途知返。”杨先生:“不知感恩的人,成不了大事。”某学校老师巩先生:“沈某,改过自新,善莫大焉!切莫被名利所误,为名利所累!否则,境界受限,难有大成。慎之!”刘先生:“剽窃者,无心无德无量,终不可入道。”王先生:“只有好东西才被人偷,师父的知识产权被人剽窃,证明师父的智慧被人认可,师父倾心传授的老六路被拳友喜欢!学拳先有德,无德先修德。”王先生:“严正的法律声明,不为经济利益赔偿,只为对师父的公正公平,对拳友的负责任。大道!”
安徽拳友詹先生留言:“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要尊重原创。从另一个角度看,庄师应该高兴才是。您做的好,才有人剽窃呀!”
四川拳友留言。王先生:“坚决反对坚决抵制这种剽窃抄袭无耻行为。”税女士:“窃取别人成果,用于自己谋利,不是君子所为,希望沈先生迷途知返,停止侵权行为。”
浙江拳友留言。邵先生:“太可恶了,整个的剽窃抄袭啊!”王先生:“沈某练多久了,不好好宣传老六路,却搞起这样的勾当,太可恶了,这样的心态怎么练好太极,而且容易误导别人。”某医院医生孙先生:“愿沈某剽窃抄袭事件为增上缘,以此契机,更多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老六路,从此走上健康之道!”冯先生:“这位仁兄是该好好反思,这不只是道德层面,而与法律也是相抵触的,应该及时停止如此的行为才对,否则不但无助于你太极内功的修练,而且有可能那天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就不好了。”
湖北拳友留言。欧阳先生:“如此无耻之徒不知要误导多少初学者,当以广为揭露,以正视听。”胡先生:“传播、推广老六路,要采取正规途径。对这种剽窃抄袭的无耻行为必须加以抵制、揭露并广而告之,让这种行为没有市场。”
湖南拳友何先生留言:“徒弟打师傅了,天理不容。何况徒弟还不行,骄傲自大啊!”
河南拳友王女士留言:“剽窃抄袭是可耻的行为。对大家不负责,对原创者也是极大不尊重。对于我们参加过太极庄面授的学员,更应该尽可能去揭穿这些剽窃行为,让剽窃者无处生存。”
广西拳友留言。刘先生:“太极拳,行不正,气不顺,做人也是同样道理,这样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。”韦先生:“自已还没学好,就想出名了。可笑!”
新疆拳友王女士留言:“剽窃者也出自李老门下,功夫也许有,抄袭了庄老师较为成熟的教学模式,不仅盗取庄老师的劳动成果,也会影响初学者走弯路。这样的做法有失德行,应该做必要的抵制和揭露,如果一意孤行,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!”
北京网友留言。某高校武术教授宦老师:“剽窃抄袭非常不好。在武术界应该仁者为师,能者为师。”
青海网友留言:“身上没有,窃别人的没用,只能骗钱。”
河南网友留言:“太极拳是体验拳,没有真实体会的,乱教会误导人的。对于这种人就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,这也是在保护广大太极拳爱好者,尤其是喜爱老六路的网友。”
重庆网友留言:“这样没有道德的人,太可怕了,完全没有师徒情谊,转载已经够瞧意思了,还占为己有。”
山东网友留言:“庄老师,不要太在意,假的永远真不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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